modo 寫到: 我是當場攔停的(6月11日)
單上註明應到案日期6月21日前
但交警告訴我要5日後再繳款
因為還未電腦建檔
但我去監理站(6月13日)
雖然監理站查不到這筆紀錄
但他們可以接單先開給你裁決書(6月13日開)
一個月後15天內去扣照(即7月14日~28日之間)
難道不同監理站標準不同???
攔停的不是都要到案日期過後才能辦理吊照嗎?
我在高市之前跑了二次都是這樣的阿...
不會直轄市不一樣吧...
已經吊扣過十幾次了說...
還是說你的到案日期是在七月之前所以可以辦理呢
我的是這樣跟我講的
就是只要在七月以前可以辦理的可以吊扣
但是辦完後拿駕照去吊的日期就不用在七月以前了
我想是這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