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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亞當
adam
閃亮一顆星


註冊時間: 2008-12-23
文章: 1630
來自: 新北市
車型: 94' Corolla 1.8XE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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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給你建議直接提告, 你就是要給他機會調解, 搞到現在施暴者根本不甩你, 你不覺得很嘔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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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 東澳海灣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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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維
賽車手


註冊時間: 2009-12-17
文章: 164
來自: 台中~太平.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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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狠..準.......
快~~~時效很重要..最好上法院時還能帶傷讓法官看嚴重性...等到傷好了才告就差一截了
狠~~~對這種人不用心軟吧..可憐之人 必有可恨之處...你要留時間給他脫產嗎?
準~~~直接提告不是很有用嗎???繞了一圈人家不甩你才要提告是不是有點浪費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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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米克
Mick
音響顧問


年齡: 52
註冊時間: 2003-12-05
文章: 7834
來自: 新竹 <==> 嘉義
車型: '96 AE102 @ 5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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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惡人真的不要為他留甚麼餘地, 有機會更該置他於死地,
這樣才能保護外面守法有情的用路人, 而不是讓他有機會再讓他出來害人.
新聞: http://news.msn.com.tw/news2270576.aspx
像這幾個敗家子一樣, 他們當打人是玩笑, 也是把棒子打到斷,
結果是:
新聞 - 大學生打劫情侶 寫到: 受害男子被打到頭破血流,縫了10幾針,
還有輕微腦震盪,目前仍在醫院休養。
4男被帶回警局時認為打人沒什麼大不了,還說笑、嬉鬧,
直到被告知結夥強盜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加重強盜罪,
4人得知闖下大禍,才嚇到哭出來,訊後全遭移送法辦。
和解是我們東方人習慣息事寧人的觀念,
但是就是有人(流氓) 看準了人怕事的這一點,
佔你便宜, 侵門踏戶也沒在怕的,
他們就是和善良人賭這一口氣, 賭善良人沒本事和他們纏鬥下去,
反正他們擺明了是爛命一條, 隨你糟蹋.
不過他們這就像會叫的狗不會咬人一樣,
真的遇上了要判重刑, 他們發現唬不過你了, 才會開始求饒,
在那之前, 他都會扮演一條兇猛吠叫的猛犬
就是要嚇那些沒膽量的善良人仕.
所以說真的, 為了這個社會好, 為了大家的用路安全,
真的, 遇上了, 就要站出來為大家清理這個社會上的敗類,
就讓他進去關吧, 或最起碼受到最大的懲罰!!
當他發現事情沒有他想像中那麼好解決時, 他才會想要找你和解,
這時球才會在你手上, 他得千盼萬想的求你, 你才好做事.
(不過我還是覺得讓他去坐牢吧, 不然巨大罰金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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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 [環保]我尊重能好好處理自己煙蒂的人
職棒簽賭 = 鴉片戰爭序章
響應版規自律,
1. 請勿使用注音文
2. 問時請於標題明確指出問題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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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小葉
買尬
賽車手


註冊時間: 2005-05-04
文章: 340
來自: 桃園南崁
車型: 94corolla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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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禮拜六已經決定依照各位大大的提議直接去告了
南崁派出所的員警人也非常好 很願意位我服務
他說他最討厭計程車
只是他說他要跟台中的聯絡一下看筆錄寫到什麼程度
結果台中的警察說既然都已經排定時間了 就去談看看 如果不成 他會馬上幫我處理告訴筆錄 讓我不用再做第二次協調
南崁的警察也說 有可能到時候開庭看到是某方沒出席
會造成印象不佳的觀感
我想想也是有道理 所以還是硬著頭皮去了
發生這種事情我想大家都很氣憤
但是在告與不告之間 還是需要考慮很多
家人的擔心跟讓這種人進監牢之間的拿捏
完全是心理矛盾的掙扎
還有人勸我 人沒什麼大事就好 家人才是你要多考慮的
唉?可是偏偏這口氣我嚥不下
反正不管怎樣 我明天會去出席 保險公司的人會陪我
我想那傢伙一定不會同意我提出的
我就直接去提告吧 這種人的行為已經到了野蠻的地步了
我在這裡公布他的車號跟名字
有遇到的就自己閃一下 千萬不要做出不理性的事情
如果我在MOBILE01上公布 或是 FB上肉搜
我會不會有什麼事情
129-NL(應該對 我下班再確認一次) 謝俊雄 車型:FOCUS
以下是我想對他求償的內容
醫藥費:中國醫藥醫院:940元
敏盛精神科:440元
桃園榮民醫院:520元
共1900
尚未含:目前仍有手麻痺刺痛現象,後續醫療(後遺症)及傷疤復原整形
眼鏡:2,500元
精神賠償:心生恐懼 連來這裡我都害怕 只要看到台中還有台中犯罪新聞 我都覺得不舒服 去看精神科睡覺還要吃抗抑鬱劑跟鎮定劑 身上傷痕20處 1處2萬 共400,000元 (這部份是我看新聞說誰打誰一巴就判陪三萬五萬來的 能這樣做嗎)
薪資賠償:外傷醫生建議休息2周的薪資 (我還沒請假 只有醫生開的建議 有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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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小呂
larry911
閃亮一顆星


年齡: 45
註冊時間: 2003-12-06
文章: 1963
來自: 新莊/泰山
車型: 91' corolla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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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保留所有因此事而生的單據及證明...
交通 / 醫療 / 勞務損失...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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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 89~92 COROLLA CLUB
http://www.corollaclassic.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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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阿普
傅仁酉
CF常客


年齡: 47
註冊時間: 2006-08-08
文章: 78
車型: corolla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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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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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Jimmy
志明
閃亮一顆星


註冊時間: 2004-08-05
文章: 1154
來自: 彰化 - 桃園
車型: 01 C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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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支持你好樣的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只要陳述事實,別太拘泥臨場反應!
建議只有一個:堅持到底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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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車樂趣盡在不言中 < 原廠伏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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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米克
Mick
音響顧問


年齡: 52
註冊時間: 2003-12-05
文章: 7834
來自: 新竹 <==> 嘉義
車型: '96 AE102 @ 5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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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尬 寫到: 我上禮拜六已經決定依照各位大大的提議直接去告了
南崁派出所的員警人也非常好 很願意位我服務
他說他最討厭計程車
--- 中略 --
薪資賠償:外傷醫生建議休息2周的薪資 (我還沒請假 只有醫生開的建議 有用嗎)
這....
買尬, 你這也太善良了吧?!
醫藥費那麼少.....
不過身上傷痕一處要兩萬, 那應該不會賠足, 只會讓法官覺得你是為錢而來的.
我的案例給你參考.
1. 提告, 傷害和結夥搶劫 (兩人打我一個, 把我手機搶走)
2. 警局內建議和解, 不接受, 堅持提告.
3. 告訴, 出席偵查庭, 雙方提出論述, (此時法官大約就知道誰對誰錯了)
4. 法官當場詢問要不要和解? 要合解旁邊有和解委員會可以去簽名和解.
5. 堅持不和解, 就是要他們被判刑, 為惡行付出代價.
6. 法官決定下次判決.
7. 二次開庭, 法官再詢問雙方是否有新的論述, 沒有的話就結論.
8. 法官當場痛罵動手的兩個人荒唐惡行, 並且要求被害(我)給他們個機會, 去合解委員會談談看,
若仍不願意和解, 就判刑.
9. 和解委員會告訴被告兩人, 他們的行為會被判 20 ~ 30 天拘役, 易科罰金好像好幾萬還十幾萬,
10. 和解委員會問我能接受的和解條件?
我心軟了, 要他們賠我手機, Motorola V3, 但要求兩萬.
11. 兩個被告還想狡辯, 和解委員大罵兩個不知死活, 我的和解條件對他們已經很好了,
12. 他們兩個最後接受, 我在此簽下和解書.
(其實我現在覺得我心太軟了, 應該讓他們兩個繳大額易科罰金去的).
所以買尬你受到的傷害比我重很多,
對方的惡行更是明確很多,
你只要不和解, 國家的法律會自動幫你把刑期加到那個人身上,
刑期就可以換算成易科罰金, 就看他是要去坐牢? 還是要繳錢出來和解?
你要把他逼上絕路, 他才會知道死, 才會願意老實點讓你擺佈,
否則那種開計程車的, 一定會一直耍賴不付錢.
這一路上你會發現, 所有的人, 包括法官在內, 都會想要息事寧人要你和解,
所以那個壓力是一定會有的, 躲也躲不開,
但你也一定要知道, 你是被害人, 你有國家付予你的權利,
只要你不和解, 這個國家機器會自動幫你訴訟並將對方定罪,
所以你要做的就是, 拒絕和解, 直到他被逼入絕境, 不得不和你談判為止.
到時候是他要求你和解, 不是你要找他談和解, 整個優勢是完全不同的.
而期間, 其實你都不需要和他面對面對質甚麼的, 國家會幫你出面.
所以也不用怕啥沒面子或臉皮薄的事.
對我來說, 把這種人送進去關, 比拿到那個賠償的醫藥費要來得爽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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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 [環保]我尊重能好好處理自己煙蒂的人
職棒簽賭 = 鴉片戰爭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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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請勿使用注音文
2. 問時請於標題明確指出問題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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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ny945
CF常客


註冊時間: 2008-11-21
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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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肇事者認為大不了被抓去關或罰錢,關也關不久、罰也罰不了多少,其實關完或易科罰金,該賠的還是要賠。
判刑後您仍可向對方要求民事相關賠償!!
所以就告吧!對方確定刑責後您更站得住腳向他索賠。拿到支付命令您就是最大!不用管他要關或罰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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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小逸
小逸
賽車手


年齡: 44
註冊時間: 2006-12-21
文章: 261
來自: 台北
車型: 96 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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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k 寫到: fain 寫到: 小葉..給你各建議
對方是職業駕駛人,也就是必定需要時常在路上工作的人
今天您身強體壯挨的了,那改天若是您的妻小或您的長輩呢?
而且好像徒手毆打跟用棍子打罪名不一樣?
建議直接去地檢署提告吧..提告之後其他的都交由檢察官去審理
別一開始就想和解,縱虎歸山....改天還是會有其他人會受害!
這種惡人不能再容忍了, 像 fain 講的, 不要用和解為前題和他談,
用器械傷人是很重的, 而且器械是藏在車上, 這表示他是有預謀的,
這都是很嚴重的事.
完全不要談和解 (除非錢對你來說很重要),
否則的話他覺得錢能解決, 就不是啥難事,
這樣這種人也不會悔改, 對這個社會來說就是一個毒瘤,
不知道甚麼時候會殺人的不定時炸彈.
為了這個社會好, 一定要讓他被懲罰才行.
Ps. 我也認為沒有回手是非常正確的決定.
但在此之前, 一定要確保自己不會受到無法挽回的損害才行唷!!
加油!!
以後遇到類似的事, 如果可以的話, 躲在車子裡面報警吧.
如果能用手機錄下他的惡行惡狀的話, 更好!!
總之就是要利用機會盡量收集有利於自己的一切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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