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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阿孜
gez
新使用者


年齡: 45
註冊時間: 2004-03-12
文章: 35
來自: 台北
車型: 97 new coro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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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二高遇到一台VIRGE在我前面晃來晃去
心想那就來飆一下
油門大腳採下去
離他的屁屁就越來越接近
左晃右晃我絕得好像隨時要超過他很容易~那時時速大概150~160
聽人家說VIRGE高轉速時不是很會跑嗎
但我遇到的那台好像還好
後來油門重採下去
就把他給幹掉超過時速大概175
呵呵~~真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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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阿盛
ysh688
賽車手


註冊時間: 2004-01-29
文章: 396
來自: 嘉義-竹北
車型: 93 corolla 1.8XE 5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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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會不會跑跟駕駛也有很大的關係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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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dog051
dog051
閃亮一顆星


年齡: 42
註冊時間: 2003-12-03
文章: 2239
車型: JDM White AE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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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Mantissa
Mantissa
超級賽車手


註冊時間: 2004-02-19
文章: 785
來自: 新竹
車型: Corona P 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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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age在高轉速是滿猛的,改裝後轉速直上8100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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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米克
Mick
音響顧問


年齡: 52
註冊時間: 2003-12-05
文章: 7834
來自: 新竹 <==> 嘉義
車型: '96 AE102 @ 5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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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晚上中山高北上也是 175 超過台 BMW X5,
但我可不覺得是我幹掉他耶...
雖然我也一路 175 回到新竹, 但那台 X5 也是很輕鬆的跟在我後面一定的距離,
他們的原廠 HID 真的不會那麼刺眼,
倒是一些 Galant 和 Virage 的 HID 超~~~~ 惹人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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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 [環保]我尊重能好好處理自己煙蒂的人
職棒簽賭 = 鴉片戰爭序章
響應版規自律,
1. 請勿使用注音文
2. 問時請於標題明確指出問題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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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廖仔
Jerry Liao
超級賽車手


註冊時間: 2003-12-04
文章: 943
來自: 台中雲林
車型: '97 AE10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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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K:
他們的燈具都是使用半截式投射型魚眼燈,半截式,當然就是光束是打在一條水平面以下,所以不會造成上半部刺眼,我車上的霧燈也是相同構造....
PS.呵,剛換完離合器片,你就這樣高速巡航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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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Tony
Tony
超級賽車手


年齡: 42
註冊時間: 2003-11-29
文章: 972
來自: 台北市
車型: LEXUS IS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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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HID刺眼,我覺得最討厭的就是六代X美,不管你怎麼調焦距就是散光
凸=.=凸,往往遇到我都會讓他到我前面,然後我再開遠燈跟他的車...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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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 1.請勿使用錯字和注音文!例如:ㄅㄇㄉㄌㄋㄟ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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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Mantissa
Mantissa
超級賽車手


註冊時間: 2004-02-19
文章: 785
來自: 新竹
車型: Corona P 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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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回覆:
雖然我也一路 175 回到新竹, 但那台 X5 也是很輕鬆的跟在我後面一定的距離,
他們的原廠 HID 真的不會那麼刺眼,
Mick兄,那台X5很聰明哦,....這樣條子要抓會先抓你哩.....
我之前也遇到一台手排的天王星,就是死命的跟在你後面,你快他也快你慢他也慢,就是不超過你....火大只好油門一拜,把他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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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顯仔
楊過
賽車手


年齡: 53
註冊時間: 2004-01-15
文章: 238
來自: 屏東←→雲林
車型: 96 new coro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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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也遭遇過,但也只能咬尾(不能很近從頭到尾)
米克大,高速公路不要做開路先鋒較明智(條子越來越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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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Mantissa
Mantissa
超級賽車手


註冊時間: 2004-02-19
文章: 785
來自: 新竹
車型: Corona P 1.6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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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子真的愈來愈機車了...看下面的文章吧..
高速公路有條件恢復隱匿抓違規
2004-04-13 03:28/記者謝佳雯/報導
去年7月起,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全面暫停高速公路隱匿性執法,然而,去年度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件數卻比前一年大增53%。為遏止駕駛人「看到警察才守法」的僥倖心理,警政署有條件同意開放高速公路隱匿性執法,員警只要身著制服,即可在道路範圍內(含跨越橋)採不預告執法,預定本月下旬實施。
高速公路車速快,員警攔停取締危險性高,因此高速公路警察隊過去一直是全國交通警察照相逕行舉發比例最高的單位,逕舉比例達7成;但去年因警方取締交通違規頻遭質疑,且媒體報導高速公路上有員警穿背心躲在路旁,邊看小說邊取締超速,警政署對此大為震怒,公警局去年7月一度暫停雷達測速照相勤務兩周。
此後,公警局調整高速公路執法方式,將員警執勤時間由原來的動輒10小時縮減為4至6小時,且員警在執行高速公路違規照相取締勤務時,不但事先上網公告地點,執勤時,執法點前方還要擺放「前(常)有測速照相」預告牌面,等於大張旗鼓告知駕駛人要取締了。
然而,統計卻發現,去年高速公路列管的A1類(肇事24小時內有人死亡)交通事故件數達89件,比前一年大增31件,增幅達53%;死亡人數則達107人,比前一年多36人,同樣成長了50%。
警政單位檢討認為,高速公路攔檢不易,加上現行採取的執法方式易導致駕駛人心存僥倖,只要沒看到警察或警告牌面,就易有違規情況出現,因此警政署初步同意公警局有條件恢復隱匿性執法。
只要員警依原訂勤務規畫表,並身著制服在道路範圍內(含高速公路上方的跨越橋)執法即可,執法地點可不必以牌面「預告」,使用的車輛也不一定非公路警察專用的「紅斑馬」,一般偵防車也行。不過,爭議性大的穿便服、在山上以遠鏡頭拍照等行為,則仍在禁止範圍內。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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