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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討論區 - 各位族友請注意!!!!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要罰錢囉...

龍少 - 星期四 四月 07, 2005 4:23 am
文章主題: 各位族友請注意!!!!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要罰錢囉...
昨天一早就收到罰單... 傷心難過 心裡真不是滋味... 不爽
3/13am10:00時速81---安全距離需40公尺中山高64KM處
剛好是假日出遊....唉 不高興 被照的真不甘心...速度那麼慢還要被罰3000元
請各位注意經過此路段要小心被拍照喔!!!!!
jackal1847 - 星期四 四月 07, 2005 5:45 am
文章主題:
~"~這個法案有好有壞
好的是保持安全距離真的有助避免車禍發生
壞的是......以後高速公路應該會更塞了吧~"~車與車距離拉長了車陣也拉長了
choboco2 - 星期四 四月 07, 2005 8:02 am
文章主題:
我覺得這一個法案的出發點很好, 希望大家重視安全車距, 但是執行起來其實有很多爭議性. 不爽
再怎麼守規舉小心駕駛的人, 也會因為其他車子改變車道, 或是其他種種因素, 而 "暫時" 無法保持車距. 不高興
我們的 "討錢部隊" 不爽 在抓車距時都固定在幾座天橋上拍照, 如果行經該處剛好有其他車輛換車道至前方, 或是前車速度忽然降低, 車距一定會縮短, 這時候如果被抓會不會很幹!? 不爽
我覺得比較公正的執行方式應該是警車加入車陣中, 抓那些老是咬著別人車屁股的駕駛才對!!
Mantissa - 星期四 四月 07, 2005 9:19 am
文章主題:
choboco2 寫到:
我覺得這一個法案的出發點很好, 希望大家重視安全車距, 但是執行起來其實有很多爭議性. 不爽
再怎麼守規舉小心駕駛的人, 也會因為其他車子改變車道, 或是其他種種因素, 而 "暫時" 無法保持車距. 不高興
我們的 "討錢部隊" 不爽 在抓車距時都固定在幾座天橋上拍照, 如果行經該處剛好有其他車輛換車道至前方, 或是前車速度忽然降低, 車距一定會縮短, 這時候如果被抓會不會很幹!? 不爽
我覺得比較公正的執行方式應該是警車加入車陣中, 抓那些老是咬著別人車屁股的駕駛才對!!

看來這年頭幹交通警察要比一般警察來的輕鬆多了...
Mick - 星期四 四月 07, 2005 9:45 am
文章主題:
Mantissa 寫到:
choboco2 寫到:
我覺得這一個法案的出發點很好, 希望大家重視安全車距, 但是執行起來其實有很多爭議性. 不爽
再怎麼守規舉小心駕駛的人, 也會因為其他車子改變車道, 或是其他種種因素, 而 "暫時" 無法保持車距. 不高興
我們的 "討錢部隊" 不爽 在抓車距時都固定在幾座天橋上拍照, 如果行經該處剛好有其他車輛換車道至前方, 或是前車速度忽然降低, 車距一定會縮短, 這時候如果被抓會不會很幹!? 不爽
我覺得比較公正的執行方式應該是警車加入車陣中, 抓那些老是咬著別人車屁股的駕駛才對!!

看來這年頭幹交通警察要比一般警察來的輕鬆多了...


這樣的執法手段和行為, 與其說他們在維護治安,
不如說他們是打卡上班出門, 奉旨搶劫比較貼切.

這種執法方式和立法, 其實和台灣的教育有很大的關係.

就像我們求學求知識的過程, 只是著重在死背一些條例和死規則,
卻只花很少的精神在其背後真正的立意和原因.

這就造成現在的執法光靠百分之一秒的照片, 可以否定你兩小時塞車的努力.
去跟警察申訴嗎? 他也會說... 我們只是依法辦事, 你被冤枉不干我們的事. mass

大家再不關心這塊小島, 就是大家對於大環境會越來越無力,
因為有太多的人都, 不敢去關心...
levin-lu - 星期四 四月 07, 2005 10:10 am
文章主題:
那我覺得以後高速公路很難走了!!
是要逼大家在高速公路開40~50嗎?
狗頭三 - 星期四 四月 07, 2005 11:31 am
文章主題:
改天大家都在車前方
改個幾十公尺的尺子~~
以免超過安全距離囉~~
ㄏㄏ
Mantissa - 星期四 四月 07, 2005 12:25 pm
文章主題:
Mick 寫到:
Mantissa 寫到:
choboco2 寫到:
我覺得這一個法案的出發點很好, 希望大家重視安全車距, 但是執行起來其實有很多爭議性. 不爽
再怎麼守規舉小心駕駛的人, 也會因為其他車子改變車道, 或是其他種種因素, 而 "暫時" 無法保持車距. 不高興
我們的 "討錢部隊" 不爽 在抓車距時都固定在幾座天橋上拍照, 如果行經該處剛好有其他車輛換車道至前方, 或是前車速度忽然降低, 車距一定會縮短, 這時候如果被抓會不會很幹!? 不爽
我覺得比較公正的執行方式應該是警車加入車陣中, 抓那些老是咬著別人車屁股的駕駛才對!!

看來這年頭幹交通警察要比一般警察來的輕鬆多了...


這樣的執法手段和行為, 與其說他們在維護治安,
不如說他們是打卡上班出門, 奉旨搶劫比較貼切.

這種執法方式和立法, 其實和台灣的教育有很大的關係.

就像我們求學求知識的過程, 只是著重在死背一些條例和死規則,
卻只花很少的精神在其背後真正的立意和原因.

這就造成現在的執法光靠百分之一秒的照片, 可以否定你兩小時塞車的努力.
去跟警察申訴嗎? 他也會說... 我們只是依法辦事, 你被冤枉不干我們的事. mass

大家再不關心這塊小島, 就是大家對於大環境會越來越無力,
因為有太多的人都, 不敢去關心...

真的是很病態,常聽說一些派出所的警察,因為工作壓力而跳樓,自盡,好像沒聽過交通警察有這種行為的....真是爽兵..
mingww - 星期四 四月 07, 2005 3:26 pm
文章主題:
我覺得保持行車距離很重要~
有問題的是在如何訂定一個執法的標準~
Mick - 星期五 四月 08, 2005 1:54 am
文章主題:
狗頭三 寫到:
改天大家都在車前方
改個幾十公尺的尺子~~
以免超過安全距離囉~~
ㄏㄏ


可以的話...

大家發起個運動...

發起內線開 81km / hr 的運動,
而且就算時速在 81km/hr 以下, 只要前方安全距離內有車,
就要為了維持安全距離而減速到 81km/hr 以下.

定期每個星期六下午到中山高南下車道,
還有每個星期天晚上到中山高北上車道去 "保持安全距離",
癱瘓這些不知民間疾苦的笨蛋官員的腦袋.

就像沙石車封路一樣嘛. 不爽
龍少 - 星期五 四月 08, 2005 11:42 am
文章主題:
真是謝謝各位抱不平...
米克兄...為了行車安全.我看還是算了吧!!!!!
不過還是要說聲 "謝謝"
Mantissa - 星期五 四月 08, 2005 12:30 pm
文章主題:
不然就買台蘿蔔機囉,我這台在有測距地點處都會提醒我要保持安全車距ㄟ...
不過要小心發報器也會有沒電的一天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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