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通常都會照價給你的,因為你的車還有折舊的問題,民法上規定,對方只要修到你事故前的樣子就可以了。也就是說,你修車的部份都是用新的零件修理,那對方可以主張折舊的問題。所以如果你要以出售車子來換這筆費用,那對你來說可能到時後的機會不會很大。我認為如果在金額上有問題,應該從精神賠償及律師費用的部份來下手或是因為開庭請假所需要的交通及上班損失。
再來,對方如果有保險,我想他是不會出面的,一定都交給保險公司來處理。反正你沒有去驗傷,只有民事的部份。這裡要建議一下,如果族友不幸遇到了這樣的事,請去驗傷,不管是不是有傷,反正你說會痛、不舒服,醫院就會有證明,這樣對方就有傷害的刑事責任,要用刑事來逼他民事跟你合解。這是小弟之前的經驗。
最後我要提的是,因為沒有刑事的回題,所以你面對的保險公司,不再是車主了,如果你不合解,保險公司是不會賠錢的。重點是,對方車主對你有沒有簽合解書,基本上跟他是沒有影響的!!!